会议现场
2月28日上午,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人大机关会议室举行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,副主任淡光兴、刘辉、鲁明金、熊德蓉、陈奇辉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。县政府副县长高波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来彪,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欣吾及县政府办、县文物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,县人大财经委、法制委相关人员列席会议。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主持。
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高波所作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。冯文元在总结讲话时指出,县政府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是认真的,对文物保护是重视的。对这项工作,今后要持之以恒加大宣传,增强文物保护意识;要持之以恒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;要持之以恒强化保障,确实提高文物保护水平;要持之以恒加强对接,全力推进澧阳平原史前遗址群申遗工作。